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1020

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全面、真实记录学院1985年创办以来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院办学历史和办学成就,彰显办学传统和办学理念,传承校训精神和历史文化。现面向全院各单位、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含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留存下来,有较大历史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资料或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文本资料类:

1.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等;

2.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3.反映学院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报刊、笔记、文稿、信函等;

4.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等。

(二)影像照片类:

1.反映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

2.反映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照片;

3.各个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

4.学院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等照片;

6.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照片;

7.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等。

(三)实物类:

1.学院不同时期的徽章

2.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等;

3.学院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学院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4.国内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时的题字、题词等;

6.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

7.其它反映学院发展建设、文化体育生活等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个人如愿意向学院捐赠资料、实物等,经鉴定确有保存和展览价值,学院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捐赠方式: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院宣传部联系捐赠事宜;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可与学院宣传部联系后,直接邮寄物品,由学院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院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三)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及说明

(一)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起开始征集。

(二)征集材料说明

1.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2.对所征集的实物资料原件或复制件,展出时将会标明物品出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办公地点:行政楼北415

联系人:董老师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邮编:351119

联系电话:0594-3982988

邮箱:mzydwxcb@163.com

衷心希望并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458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捐赠史料及实物登记表

 

捐赠藏品名称

 

捐赠藏品类别(请在相应类别后划“√”)

实物(

史料(


拟提供藏品方式

移交(

捐赠(

征购(

其他


藏品时期

 

藏品描述

50字以内)

 

捐赠人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邮箱

 

 

1.接受捐赠。个人如愿意向学院捐赠资料、实物等,经鉴定确有保存和展览价值,学院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捐赠方式: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院宣传部联系捐赠事宜;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可与学院宣传部联系后,直接邮寄物品,由学院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院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3.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