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委﹝2021﹞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优评先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20年度学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和“文明志愿者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表上报党委工作部汇总。
2.4月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表彰。
二、评选方式
1.党委工作部将对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实地了解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今年度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2.“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先进个人”和“文明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由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根据评选要求(《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优评先评选标准》)与师生日常表现进行民主推荐、公示。要认真填写精神文明建设评优评先推荐表(见附件2表一至表六,各部门自行复印)。拟推荐的先进名单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上交党委工作部(审批不通过的将不予补充申报),报党委研究决定予以表彰。
3.“先进单位”评选:各单位根据本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情况进行民主推荐(见附件2表七),报党委工作部汇总;党委工作部结合2020年度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情况进行综合推荐,拟推荐的先进单位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表八),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党委研究决定予以表彰。
三、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按部门数量与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四、活动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评选先进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自下而上推选。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要认真按程序组织推荐申报,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所有推荐对象平等参选。
附件:1.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优评先名额
2.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优评先推荐表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