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8浏览次数:10790

 

党工部201528
 
 
转发《关于印发<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委文明办关于印发《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试行)》的通知(莆委文明办20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部门每位教职员工。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部
                        2015年12月8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5年12月8  

 

莆委文明办〔2015〕47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
(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提升广大志愿者的价值认同感和社会贡献度,特制定《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2015年12月3
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试行)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倡导社会文明风尚,鼓励全社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的良好氛围,现依托莆田市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实施《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
第一条 实行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志愿者服务满100、300、600、1000、1500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颁发星级认定证书、星级勋章。
第二条  每两年全市开展1次优秀志愿者评比活动,对当选的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邀请莆田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参加全市性的重大活动,优先推荐参评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 凡办理莆田市志愿者卡并在莆田市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成功的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活动期间,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意外残疾保险和最高合计1.8万元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同时可享受联名商家在看电影、轿车清洗、超市购物等方面的折价优惠。
第五条 志愿者服务每年度满200小时,可以向市志愿者协会申请获得2人次莆仙大剧院免费观看公益性惠民文艺演出或价值50元的莆田市区公交卡(每年100张)。
第六条 志愿者服务每年度满300小时,可以向市志愿者协会申请获得莆田市指定旅游景区(含湄洲岛、九龙谷、永兴岩、菜溪岩、九鲤湖)免费门票1张(每年300张)。
第七条  志愿者服务每年度满500小时,可以向市志愿者协会申请获得1次免费体检。
第八条 五星级以上的志愿者子女可以申请就近优先进入区域内优质公办幼儿园和小学。对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秀志愿者典型,在推荐参评各级美德少年、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荣誉时优先考虑。
第九条 星级志愿者可相应提升个人信用等级,并享受自然人守信激励相关政策。
第十条 对生活困难、遭受重大意外的优秀志愿者,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给予相应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扶。
第十一条 志愿者享受第五条至第七条中任意一项回馈项目后,其该年度的对应志愿服务时数将予以注销;但在星级志愿者认定中,对应的时数仍纳入累计。
第十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回馈项目仅限志愿者本人享受。
第十三条 本办法尚在试行,具体实施由市委文明办负责解释,部分条款的具体操作细则将与相关部门商讨后予以明确。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2015年12月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