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创福建省第十三届文明学校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3浏览次数:9693

 

湄职院委201531
 
 
    关于开展争创福建省第十三届文明学校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学院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的创建成果,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努力构建风正气顺、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学院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继续争创福建省第十三届“文明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院系部门共同抓的良好创建局面,根据学院工作和人事变动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林建华
副组长: 彭文宇 施春耀 黄雅敏 陈金毓
成 员: 郑庆彬 张 凡 傅焕如 任清华 黄廖山
         郑春华 李智仁 杨金辉 蔡雪敏 林志谦
蔡国民 张力学 傅赛萍 林宗洪 陈国平
许明强 许志敏 周奇峰 郑 健 陈志君
陈 凯 严 武 陈建武 陈江忠 
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郑庆彬兼任。
办公室人员为:蔡峰、吴志先、张雪芳、陆锋、张艳娇。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单位实际,调整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院系两级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定期检查、分析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抓好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学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他们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明学校”创建的各项工作中去,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上下互动,人人参与”的生动活泼的良好创建氛围。要结合学院实际,在继承发扬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改革创新求实效,以工作实绩增强创建的吸引力。
三、明确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中的工作重点、评分标准、检查形式等,明确工作内容,明确各自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好统筹兼顾,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紧紧围绕教学中心工作与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活动,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效性。要注意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逐条逐项分解立项,建档分类材料。要定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水平。
四、积极参与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各单位要以《2015-2017年度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为指导,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作为部门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系院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广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着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发动全体师生、志愿者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为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部     2015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