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7浏览次数:2565

湄职院委[2011]62号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处(室)、系(院)、各直属科、湄职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闽教法[2011]16号)、《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莆委[2011]综4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教育   规划   工作总结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院领导、存档(2)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印              2011年12月6日

附件: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学院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学院教育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机遇期。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校,完成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对于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院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福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提高全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全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高等职业教育,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校广大干部师生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使广大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使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品牌优势,每年12月为全校宪法宣传月,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广大师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每一个师生自觉做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促进者。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与每年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新生入学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纳入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及业余党校、业余团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法律进课堂”活动,切实落实青年学生是法制宣传教育重中之重的要求,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按照国家、省、市普法规划和教育规划纳要的要求,从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提高对青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国家普法规划关于学校法制教育课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要求,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学生的学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纳入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等考核内容。

根据学生的特点与接受能力,引导青年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相结合,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的教育教学方法。中专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以及特定职业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各系(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要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建设一批主题鲜明、互动参与、功能齐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法治动漫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实际效果。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大力提高教师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范围,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素质。要围绕教育规划纳要提出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针对学校工作的特点、教师工作的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高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意识与能力,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全面深刻地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原则与一般规则;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教职员工自觉知法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要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使广大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确立的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及重要规定、行为规则。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学校自主权、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安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维权、减负、权益保护、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处置、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饮用水资源保护、文明交通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领域,适时进行阶段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七)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重点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重在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二)工作要求

  1、全体师生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

  2、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治校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

  3、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保证学时、学分,并将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4、对大学生要开展法学基本理论的教育,将法律教育列入大学生课程,培养大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

  5、要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要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开展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上半年)。学校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准备普法学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总结和自查,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法制教育宣传领导小组,党委工作部、学工处、教务处、团委、思政部主要领导、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六五”普法领导工作小组,明确领导职责。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学院党委工作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学院党委工作部会同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学院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学工处、团委负责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报刊的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共同构建普法教育的社会网络。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