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9浏览次数:2369

湄职院〔201317

关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依法治市“三五”规划(2009年—2013年)总结验收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2011年-2015年)中期检查督导年。根据《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莆教[2013]综4号、《转发〈关于印发〈2013年莆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莆教[2013]综17号)、《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建设法治莆田”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莆教[2013]综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院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教育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新编教师法制教育读本》、《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二、竞赛方式

全院共组织8支代表队参赛,即机关代表队、机械系代表队、自动化系代表队、信息系代表队、化工系代表队、工商系代表队、工艺美院代表队、湄职校代表队。每队设选手3名,其中教师不少于1名。竞赛采取现场问答、选手观众互动的方式进行,按照必答、抢答、选答等环节累积得分的高低产生名次。

    三、参赛时间

    决赛时间初定在6月18日下午,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竞赛根据各代表队决赛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个,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优胜奖5个,奖金200元。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把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此次知识竞赛,作为“法律进学校”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确保参与面,提高实效性。并以此为契机开展集体讨论、座谈、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确保此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在决赛前,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单位内自行组织预赛或淘汰赛,择优进入决赛,决赛名单请于6月14日之前报党委工作部。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部       20135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