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迎接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29浏览次数:10255

  湄职院委[2011]10

关于印发迎接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现将《迎接第十届省级“文明学校”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任务分解表。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323


主题词:宣传  精神文明  评估  通知                    
  抄送:院领导     存档(2)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1323日印发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迎接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评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切实做好福建省高等学校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的各项迎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主动、积极创建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主题,着力加强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以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以省级示范性院校评估为契机,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和谐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校园文明程度,使我院文明建设不断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坚持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创建,推进党的建设、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教学科研、校风校纪、校园文化、校园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形成教学、科研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原则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牵头,各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全员参与,以评促建,积极推进文明学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实施步骤与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创建工作总体目标要求,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12月—200113月)
    主要任务: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第十一届文明学校创建工作;

2、制定《迎接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评估实施方案》;
    3、院系两级文明督导队开展经常性文明督导活动;

4、调整并完善文明学校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5、对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进行任务分解,落实项目责任、支撑材料提供单位与责任人,印发《迎接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
    6、各处室、系(部)根据学院的责任分解和创建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行动员和部署;
    7、开展宣传发动。在广播、校报、网络上开设专栏进行专题宣传和跟踪报道,编印工作简报,做好文明创建专题片拍摄和文明图片展的选材等工作。
    (二)迎评实施阶段(20114月—20116月)
    主要任务:
    1、各单位依照《迎接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2、各单位根据文明学校评估内容要求和《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搜集、整理2009-2011年的文明创建工作材料,建立迎评材料档案;
    3、起草学院文明创建工作汇报和自评报告,各单位撰写三年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4、编印文明创建知识手册,开展师生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教育。

5、对校园楼道、醒目处的文明标语进行修补。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17月)
    主要任务:
    1、文明办列出具体材料时间,各单位在做好自查后,上交创建材料档案给文明办;

2、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和《迎接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文明办对各单位的创建材料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文明办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开展专项整治。
     (四)迎评冲刺阶段(20118月—20119月)
     主要任务:
     1、召开迎评动员会议;
    2、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3、开展校园环境美化与治理,做好补缺补漏工作;
    4、完成院自评报告、文明创建工作汇报及各项迎评材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5、完成文明宣传专题片的拍摄、图片展布置工作;
    6、接受省文明创建检查团的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在院党委和院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一手抓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评估,一手抓文明创建,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和活动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和迎评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单位要根据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宣传与发动,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文明学校”创建的基本要求和指标体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媒体,要开设专栏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关心迎评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创建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分工,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严格标准,逐项整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评估标准》和《迎接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评估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指标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材料建档工作;要区分支撑和佐证材料,做到每一项指标有支撑材料支撑,有佐证材料证明;要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五)突出亮点,提炼特色。各单位要在认真开展文明创建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挖掘特色,突出亮点,全面完整地做好各项迎评材料的搜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并按院文明办的要求上报相关备评材料。